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和《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高﹝2015﹞33 号)精神,推动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5 年上海高职院校文化素养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市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和本科高职学院中,承担文化素养类、文化通识类(相关专业见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课程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55周岁及以下的专业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师德品行良好,职业素养较高,热爱高职教育教学工作; 2.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脱产连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企业实践; 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技能竞赛奖项(含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学校推荐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组织院内相关专业教师积极报名,按照上述报名条件进行遴选,择优推荐,汇总表上做好人员排序,经审核后,两校各推荐不超过3名报上海市高等职业院校文化素养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指委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入选学员名单和企业实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见附件1和2)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部。 五、其他事项 1.实践企业为传媒、出版及文化博物馆类,根据专业特点、岗位需求,文化素养教指委将以灵活安排教师企业实践时间、形式和场地的前提下开展企业实践。 2.企业实践单位负责为入选教师购买相关保险。 3.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乔老师,薄老师,电话:68020597,电子邮箱:rlzyb@sicfl.edu.cn
附件: 1. 2025 年上海高职院校文化素养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学员推荐表.docx
2. 2025 年上海高职院校文化素养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学员汇总表.docx
人力资源部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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