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参赛通知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24-10-1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现将我校参赛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请人向二级学院、部门申报,经审核后于2024101412:00前《参赛教师申报表》、《教案设计表》、《教学大纲(课程实施方案)》交人力资源部,经学校综合考察教师资质及教学考核情况后,确定名单并安排课堂实录等材料上报。

二、申报条件

(一)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担任教学工作,与所在学校签约一年以上并且缴纳社会保障金。

具体条件详见《浙江省教育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及《申报相关表格及材料要求》。

附件:关于举办第四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长三角教学技能大赛原文).pdf 

 

附件:申报相关表格及材料要求.docx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41010

 

来源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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