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现有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人才工作处的关于组织开展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请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1.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近6学年(2017-202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180学时/学年)积极申报,并于3月16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详见材料报送要求)至人事处。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材料报送要求.doc
附件3:评审指标体系.doc
人事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