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基础教学部:
现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文件“沪教委民〔2022〕20号文,关于开展2022年度“民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如有符合该项目条件的教师请积极申报,请以部门为单位,在9月22日12:00前把申报材料初稿交学校人事处。
附:
2022年“民师计划”申报通知.pdf
“民师计划”管理办法.pdf
申报附件材料.docx
学校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