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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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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05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思政课教师二、应聘条件1.基本条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人民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外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背景的博士或硕士;或者具有中共党史党建、哲学、历史学、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行政学等相关学科背景的博士或硕士。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3.教学科研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引导能力,不断改革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视科学研究,能够独立承担相关课题的能力。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三、应聘方式1.应聘者将应聘简历发送至校人力资源部邮箱(rsc@sicfl.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师+姓名”。2.对初审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3.招聘地点:北区8号楼人力资源部4.联系电话:021-68020597,021-680285325.联系人:汤老师、乔老师人力资源部2024年12月5日
  • 2024.12.05
    关于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 2024.12.03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推荐上海市民办高校首届“师生榜样”宣传主题活动“良匠高师”人选的公示
  • 2024.11.29
    关于转发上海市民办高校首届“师生榜样”宣传展示工作委员会“良匠高师”的申报通知
    各学院:现有《关于推荐首届上海市民办高校“师生榜样”宣传主题活动“良匠高师”人选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积极推荐申报,并于2024年12月3日下午4:00前申请人员名单报学校教师工作部,详细申报材料于2024年12月3日中午12:00前交学校教师工作部。附件:关于推荐首届上海市民办高校“师生榜样”宣传主题活动“良匠高师”人选的通知.docx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部2024年11月29日
  • 2024.11.18
    关于2024年度职称评审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2024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已启动,具体安排如下:一、文件依据沪人社专〔2023〕253号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上海市高等学校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工外院〔2024〕4号(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二、时间安排11月18日9:00-11月25日12:00前,申请人填写《职称评审系统账户申请表》并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qiaoxh@sicfl.edu.cn,由人力资源部开设账号,申请人在职称评审系统中按要求自行填报申请资料。评审系统填报及佐证材料提交日期:11月23日-12月6日请大家按时间节点积极申报。附件:附件一:职称评审系统账户申请表.docx附件二:沪人社专〔2023〕253号《关于深化上海市高等学校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pdf附件三:沪工外院〔2024〕4号(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pdf 未尽事宜,咨询人力资源部,联系人:乔老师,电话:68020597。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2024年11月18日
  • 2024.10.29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人才住房补贴申请的公示
    根据《市级人才租房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沪委组〔2024〕发字55号)文件精神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工作部署,2024年下达我校额度为5人,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审核,现推荐以下人员申请2024年市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傅敏娜、兰启慧、迟健、李奎、张楠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联系人:汤老师,乔老师联系电话:68020597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2024年10月29日
  • 2024.10.28
    关于上海市教委2024年市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意向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现有市教委人才工作处关于统计2024年市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意向的通知,请有申请意向的老师在10月29日中午12:00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申请名单及排序由学校审核后报市教委党委,经批准后进入下一步申报环节。一、申请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2.具体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国家和本市战略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学校学科发展需要急需紧缺人才。二、申请人其他条件要求:1.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无住房;2.本人未获得过上海市各类人才计划中的生活补贴;3.本人不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三、需要提交的材料:1.2024年市级人才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本人及配偶和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的证明3.目前的住房租赁合同已网签备案的证明,见附件备注:未尽事宜,详情可咨询人力资源部。附件:附件1-高校推荐重点人才需求表.xlsx 附件2-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提示.doc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人事处2024年10月28日
  • 2024.10.11
    关于第四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参赛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现将我校参赛安排如下:一、申报时间申请人向二级学院、部门申报,经审核后于2024年10月14日12:00前《参赛教师申报表》、《教案设计表》、《教学大纲(课程实施方案)》交人力资源部,经学校综合考察教师资质及教学考核情况后,确定名单并安排课堂实录等材料上报。二、申报条件(一)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二)担任教学工作,与所在学校签约一年以上并且缴纳社会保障金。具体条件详见《浙江省教育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及《申报相关表格及材料要求》。附件:关于举办第四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长三角教学技能大赛原文).pdf附件:申报相关表格及材料要求.docx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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