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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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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16
    关于 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文化素养(市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和《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高﹝2015﹞33 号)精神,推动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5 年上海高职院校文化素养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本市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和本科高职学院中,承担文化素养类、文化通识类(相关专业见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课程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55周岁及以下的专业教师。二、报名条件1.师德品行良好,职业素养较高,热爱高职教育教学工作;2.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脱产连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企业实践;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技能竞赛奖项(含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三、学校推荐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组织院内相关专业教师积极报名,按照上述报名条件进行遴选,择优推荐,汇总表上做好人员排序,经审核后,两
  • 2025.05.07
    关于转发上海市教委举办2025年上海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上海市教委文件(沪教委职〔2025〕1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25年上海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2025年上海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报名工作现已开展,详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在5月10日12:00前将报名表和汇总表(做好排序)以学院为单位交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他比赛材料在6月15日前完成后上传比赛系统。联系人:薄老师、乔老师,电话:68020597,邮箱:rlzyb@sicfl.edu.cn附件:教学技能大赛文件及表格.rar人力资源部2025年5月7日
  • 2025.04.29
    关于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电子信息大类教师企业实践 (市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和《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高〔2015〕33号)精神,推动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电子信息大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本市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和本科高职学院中,艺术类专业及相关专业(相关专业见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原则上应为承担教学任务在岗、具有2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专业教师、55周岁及以下的专业教师二、报名条件1. 师德品行良好,职业素养较高,热爱高职教育教学工作;2. 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守企业上下班考勤制度,能够脱产连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企业实践,按实践计划完成企业实践要求与内容,并做好实践总结;4. 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技能竞赛奖项(含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三、推荐名额请相关专业的学院推荐申报,汇总表上做
  • 2025.04.14
    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教育与体育大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 3 号) 和《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试行)》 (沪教委高〔2015〕33 号) 精神,推动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常态化和规范化,决定开展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 (市级) 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根据工作安排,本次企业实践报名对象为本市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和本科高职学院中,专业代码为57的教育和体育大类专业,承担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55周岁及以下的专业教师。(相关专业见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二、报名条件1.师德品行良好,职业素养较高,热爱高职教育教学工作;2.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脱产连续进行为期 3个月的企业实践;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技能竞赛奖项 (含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三、推荐请相关专业的学院推荐申报,汇总表上做好人员排序,学校经审核后两校推荐人数各不超过3名报上海市高等职业院校教育与体育大类专业
  • 2025.04.14
    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教育与体育大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 3 号) 和《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试行)》 (沪教委高〔2015〕33 号) 精神,推动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常态化和规范化,决定开展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 (市级) 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根据工作安排,本次企业实践报名对象为本市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和本科高职学院中,专业代码为57的教育和体育大类专业,承担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55周岁及以下的专业教师。(相关专业见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二、报名条件1.师德品行良好,职业素养较高,热爱高职教育教学工作;2.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脱产连续进行为期 3个月的企业实践;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技能竞赛奖项 (含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三、推荐请相关专业的学院推荐申报,汇总表上做好人员排序,学校经审核后两校推荐人数各不超过3名报上海市高等职业院校教育与体育大类专业
  • 2025.04.11
    关于第七届民办高校教师技能大赛推荐名单公示
  • 2025.04.11
    关于第七届民办高校教师技能大赛推荐名单公示
  • 2025.04.02
    关于2025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的预通知
    各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职业教育相关文件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上海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请各学院教师做好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准备工作:一、2025年“双师”认定工作时间安排:(1)1-2月,根据教委的工作安排,学校各学院分专业大类进行相关资格证书、奖项采集,人力资源部补充汇总后上交备案(备案中);(2)3月,人力资源部根据现有材料对各学院目前未认定“双师型”教师梳理,形成《2025年双师型教师预报梳理表》(各学院单发)。(3)4月中旬前,请各学院根据《2025年双师型教师预报梳理表》及参照《上海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对照初级、中级、高级“双师型”教师专业教学、专业教研、专业实践三方面的相应条款,查漏补缺,准备所需材料和证明,并在4月15日中午12:00前反馈表单电子版至人力资源部。(4)4月底,根据上海市教委正式通知,“双师型”教师申报系统填报。二、其他:(1)2025年认定条款如有变动,以最终收到的教委文件为准。(2)联系方式:人力资源部,乔老师,薄老师,电话: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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