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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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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31
    关于转发2023年上海高职骨干教师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研修班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现有2023年上海高职骨干教师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研修班的通知,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于4月4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表交学校人事处。附件:关于举办“2023年上海高职骨干教师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研修班”的通知(1).pdf学员推荐表及学员信息汇总表(1).docx人事处2023年3月31日
  • 2023.03.31
    关于转发上海民办高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研讨会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现有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海民办高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研讨会的通知,参会对象:1.各民办高校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2.各民办高校二级学院院长、教学院长及各专业负责人;3.各民办高校致力于课程思政改革的专业课教师及思政课程教师。请大家在合理安排工作情况下,积极报名参加,在4月4日中午12:00前把报名回执交人事处,由学校统一提交举办方。附件: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海民办高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研讨会的通知.docx人事处2023年3月30日
  • 2023.03.31
    关于2023年高职院校职业活动周项目亦师亦匠职教名师风采微视频的征集通知
    各学院、部门:现有市教委职教处委托,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主办的2023年上海市学生职业体验日活动(高职院校),通知文件详见附件,具体工作学校教务处已安排,其中一项“亦师亦匠职教名师风采微视频”由人事处负责,请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推荐学科带头人或专业名师参加,所推荐人选优先为参加职业体验项目的专业学科带头人或专业名师。推荐材料有候选人相关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及视频资料,于2023年4月3日中午12:00前交人事处。附件:附件1:2023年高职院校职业活动周项目申报预通知.doc附件2:亦师亦匠职教名师风采微视频.docx人事处2023年3月30日
  • 2023.03.27
    关于2023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2023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8日9:00-4月6日16:00,详情在上海教育人才网:https://shehr.shec.edu.cn/,请教师及有校内兼课的人员按需报名。初次报考人员需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副教授推荐方可报考,推荐信请于4月3日12:00前提交人事处。附件:1. 报考公告.jpg2.推荐信.docx人事处2023年3月27日
  • 2023.03.22
    关于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清缴制度,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汇算清缴操作时间: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二、汇算清缴涉及范围:我校所有从业人员三、汇算清缴步骤:1. 通过手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界面;2. 确认个人信息、专项扣除等相关信息;3. 确认申报,进行退税或补税操作。四、汇算清缴注意事项请大家在汇算清缴操作时间范围内申报完成。具体操作详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Wfr78RoCS-HlpWxJo9cgPQ 人事处 2023年3月
  • 2023.03.21
    关于2023年第一批次人才安居专项申请的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引领发展的驱动作用,为一流人才汇聚和实现价值创造更好的宜居条件、安居环境,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牵头开发建设了上海市人才安居服务平台(网址:http://183.194.251.47/boot),2023年第一批次人才安居专项供应现已启动。若有需求的教工可申请可租赁房源类型本次上海市人才安居服务平台专项供应期间,主要有两类租赁房源可供浏览和申请,分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投资人才公寓。主要区别如下:公共租赁住房:市、区两级政府组建的专业运营机构投资运营的租赁住房。租赁价格一般在市场租金的八折左右,一户家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满6年后,在沪无房的,可以申请按市场化租金过渡居住,过渡居住期最长不超过2 年。社会投资人才公寓:政府引导,社会投资的租赁住房。租赁价格一般在市场租金的九折以下。在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多次续租,没有租赁总年限限制。申请条件(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包括单身和家庭主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四项条件: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2.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
  • 2023.03.21
    关于推荐教学名师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人才工作处文件,经个人自荐,二级学院推荐,校党委师德师风考核,学校审核,现推荐刘丽申报教学名师。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3月24日联系人:乔老师,电话:68020597上海市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人事处2023年3月21日
  • 2023.03.20
    关于2023年初级职称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2023年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现已开展,符合条件的教师请积极申报,申报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于3月23日12:00前交人事处。附件: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doc学校人事处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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