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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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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2
    关于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清缴制度,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汇算清缴操作时间: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二、汇算清缴涉及范围:我校所有从业人员三、汇算清缴步骤:1. 通过手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界面;2. 确认个人信息、专项扣除等相关信息;3. 确认申报,进行退税或补税操作。四、汇算清缴注意事项请大家在汇算清缴操作时间范围内申报完成。具体操作详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Wfr78RoCS-HlpWxJo9cgPQ 人事处 2023年3月
  • 2023.03.21
    关于2023年第一批次人才安居专项申请的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引领发展的驱动作用,为一流人才汇聚和实现价值创造更好的宜居条件、安居环境,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牵头开发建设了上海市人才安居服务平台(网址:http://183.194.251.47/boot),2023年第一批次人才安居专项供应现已启动。若有需求的教工可申请可租赁房源类型本次上海市人才安居服务平台专项供应期间,主要有两类租赁房源可供浏览和申请,分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投资人才公寓。主要区别如下:公共租赁住房:市、区两级政府组建的专业运营机构投资运营的租赁住房。租赁价格一般在市场租金的八折左右,一户家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满6年后,在沪无房的,可以申请按市场化租金过渡居住,过渡居住期最长不超过2 年。社会投资人才公寓:政府引导,社会投资的租赁住房。租赁价格一般在市场租金的九折以下。在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多次续租,没有租赁总年限限制。申请条件(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包括单身和家庭主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四项条件: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2.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
  • 2023.03.21
    关于推荐教学名师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人才工作处文件,经个人自荐,二级学院推荐,校党委师德师风考核,学校审核,现推荐刘丽申报教学名师。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3月24日联系人:乔老师,电话:68020597上海市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人事处2023年3月21日
  • 2023.03.20
    关于2023年初级职称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2023年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现已开展,符合条件的教师请积极申报,申报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于3月23日12:00前交人事处。附件: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doc学校人事处2023年3月20日
  • 2023.03.16
    关于转发上海市教委开展2023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2023年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国内外访学、产学研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详见附件,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经学院审核后于2023年3月27日12:00前交人事处,申报材料含:系统内填报完整并提交、申报表PDF电子版、申报表书面签字版。申报注意事项:1. 国外访学、产学研践习、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联系人事处乔老师,申请账号和密码,网页填写申报,网址https://www.shjwrc.edu.sh.cn/。国外访学单位请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外访学学校,产学研践习申请人也自行联系产学研践习单位,能接受申请后填报。2. 国内访学:申报网址:http://www.train.whu.edu.cn,申报人请先联系想申请的意向学校,接受学校和导师同意后方可申报,国内访学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3月24日12:00前报人事处。3.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通知已发,具体请见3月10日的学校网站通知通告(内部访问) “关于转发上海市教委开展2023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上“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因不同浏览器下载
  • 2023.03.15
    关于转发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人才工作处组织开展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现有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人才工作处的关于组织开展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请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1.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近6学年(2017-202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180学时/学年)积极申报,并于3月16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详见材料报送要求)至人事处。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doc附件2:材料报送要求.doc附件3:评审指标体系.doc人事处2023年3月15日
  • 2023.03.15
    关于推荐参加2023年上海市民办“强师工程”培训项目教师的公示
    根据“强师工程”上级文件要求及相关通知,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现推荐以下教师参加培训:1. 上海市民办高校骨干教师访学项目(英国),李冠群;2. 上海市民办高校FD-QM在线课程质量标准研修班,于丽艳、邹娟、杨春兰、章雪莉、高美华;3. 上海市民办高校骨干科研能力提升培训,兰启慧;4. 上海市民办高校青年教师培优项目第三期第一阶段,左月明、秦冉阳、张雨。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17日联系人:汤老师,乔老师,电话:68020597上海市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人事处2023年3月14日
  • 2023.03.10
    关于转发上海市教委开展2023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23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详见附件,请符合申报教师根据文件要求,先行联系校内指导教师,并填写样表,并于3月30日中午12:00前提交一份电子版申报表至人事处,申报材料经校内专家审核后,申请人在4月3日—10日登陆指定网站进行申报。联系人:人事处汤老师,乔老师,电话:15821240996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人事处2023年3月10日附件: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通知.doc附件: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教师个人).docx附件:优青项目文件 (沪教委人〔2011〕26号).doc附件:新教师岗前培训文件 (沪教委人〔2013〕4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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