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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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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8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机制,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二、申报内容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三、申报条件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 2023.03.28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
  • 2023.03.28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2023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
  • 2023.02.24
    关于本学期教材发放的通知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1、22级学生用书发放时间定于2月26日(周日),为确保教材及时、精准、顺利发放,特告知如下,请各单位予以配合:1. 教材发放不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请各学院部门按专业进行教材领取、发放。2. 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段领取教材,并将领到的教材及时转移。3. 请各专业辅导员下载发书清单表格,并摘抄自己专业书目清单及数量,以便领取时核实数量。4. 领取教材须由辅导员亲自带队,清点并签字确认,学生不可代签、代领。5. 教材发放地点:南区体育馆一楼舞蹈教室。6. 教材征订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请各学院部门及时发放教材,余下教材请在截止时间内退到四号楼教材仓库,同时附上发放清单,以便教材科核实。7. 新生如有意向转系换专业,发下去的教材上切勿涂改(如:名字、班级、学号等),若有修涂改不退不换,切记。8. 教材发放后无质量问题,原则上不能退换。9. 若因特殊原因(退学、休学、转专业等)确需退换教材的:①请提交教材退换申请,并在教务处和各学院部门签字确认同意后,并确保教材无任何涂画或损坏痕迹,方可到教材科退换;②各辅导员需将未发放教材保存完好,以便学生休退学时到教
  • 2023.02.24
    关于学生2022年度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各位同学:大二、大三学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大一学生在2022年9月开学入校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截止报销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医疗费用审核地点:学校中区5号楼三楼50310室 后勤办公室时间:每周一、二、四8:30-11:30;13:00-15:30联系人:张老师 (68025971、18918928616)后勤保卫处2023年2月24日
  • 2023.02.07
    关于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
    根据学校校历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对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 按照校历安排,全校教职工于2023年2月24日上班,2021级和2022级学生2月25日和26日报到,2月27日正式上课,全面恢复线下教学;2020级学生按照教学计划继续开展毕业实习。2. 学校认真落实新冠病毒“乙类乙管”有关要求,进出校门不再查验核酸、抗原和健康码;学生在开学前如有发烧等症状可以申请延迟返校。3. 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常态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对于出现发热及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并就医。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办公室2023年2月7日
  • 2023.01.10
    2023年学校招聘简章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创建于2001年,坐落于浦东航空港与洋山深水港之间,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有在校生9000多人,是上海市办学规模最大的民办高职院校之一。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才。引进人才类型一、高层次人才(海内外)(一)专业领军人才1.研究方向:机电一体化、数控、大数据与会计、应用外语等相关专业。2.应聘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自然科学类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3)具备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4)在本行业领域拥有较高知名度和影
  • 2022.12.13
    关于2023年元旦及寒假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元旦及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安排2023年元旦放假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周六)至2023年1月2日(周一)。1月3日(周二)至5日(周四)为期末考试时间,1月6日(周五)召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议无关其他人员不上班,补2022年12月10日(周六、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调休。1月9日(周一)开始学校进入寒假。二、有关工作安排1. 请各单位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和假期期间工作安排。2. 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5日离校前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过节和校园安全稳定。3. 放假期间学校值班按照假期值班表进行。特此通知。学校办公室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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