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2026年上海市“民师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详见附件2:沪教委民【2026】19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民师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时间
申请人向二级学院、部门申报,经审核后并排序后于2026年8月11日前将“民师计划”项目申报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和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项目申报书模版(附件4),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邮箱(rlzyb@sicfl.edu.cn)。经学校专家审核后,确定项目等第,排名靠前的项目推荐2026年“民师计划”的正式申报,进入申报系统正式填报。
二、申报条件
“民师计划”项目申请人应是在学校岗位上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其中教师包括专业教师、思政系列教师(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双师型”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础性条件
1.热爱教学、恪守职业道德、积极投身民办高等教育事业;
2.在本市民办高校工作5年以上;
3.学校专任专职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申报“双师型”教师类的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二)针对性条件
1.申报教师类项目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通过“双师型”教师认定;
(2)针对所教授的专业课、思政课或实践课等课程教学中的难点与堵点问题,提出有效方法与策略,取得一定教学改革和实践的阶段性成果;
(3)近5年内学校同类教师评教中排名前10%或获得市级以上教学类成果奖项。
2.申报管理人员类项目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
(2)近5年内获学校年度考核优秀一次以上。
3.限项要求: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支持期内只能承担1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名额分配
根据相关文件及名额分配,最终推荐申报的组别及人数:
(1)“专业教师”4人;
(2)“思政系列教师”(专职思政教师和专职辅导员)4人;
(3)“双师型”教师4人;
(4)“管理人员”2人。
具体条件详见沪教委发文沪教委民【2026】19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民师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及《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正式申报时,申报表以系统填报并导出的为准。
附件1:“民师计划”项目申报报名汇总表(空)
附件2:沪教委民【2026】19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民师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人力资源部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