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及相关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学校对原章程进行了修订,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邮件、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法务部反映对《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30日修订草案)(见附件)的意见。
公示时间:从4月30日至5月9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法务部
来访地点:八号楼80907办公室。
电子邮箱:xucx@sicfl.edu.cn
联系电话:68029568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