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26-04-0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服务支撑上海市地方高校服务贡献能力跃升计划,按照《“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和《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4〕10号)要求,现启动202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应为学校一线教师,参加过2025年上海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并已取得结业证书。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2.申报教师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计算至12月31日),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五年。

二、有关事项

1.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教学改革与创新、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探索、学生发展与学习效果等,具体参见2026年研究选题指南。

2.各有关高校应选派专职指导教师,辅导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开展申报。

3.学校要从严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和一般推荐项目。学校遴选重点推荐项目时优先考虑本轮高校综合改革确定的建设领域。推荐项目的资助经费纳入高校年度预算,各高校应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4.项目资助期为两年,期满后学校人事部门应组织结项评估,市教委将遴选相关优秀成果进行交流展示等。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样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后于4月10日中午12:00前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电子版交人力资源部。

2.在4月14日-4月18日期间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推荐申报人选。

3.学校同意推荐的申请人在4月20日-4月27日期间登录平台(http://pyzz.7721.net)完成网上申报。教师提交学校审核后,平台会自动生成申请书,申请书导出电子版交人力资源部。

4.学校操作平台审核提交。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入选结果再行通知,后续课题的过程管理由科技处负责。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乔老师,薄老师,电话:68020597,电子邮箱:rlzyb@sicfl.edu.cn

附件:

附件1:2026年研究选题指南.docx

附件2: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教师个人).docx

附件3:202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样表).docx



人力资源部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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