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匠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民〔2024〕23号)(附件1)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民匠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29号)文件精神,为遴选、培养一批具有新时代工匠精神的民办高校师生,引导民办高校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现就我校开展2025年度“民匠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民匠计划”项目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扩大竞赛后的带动辐射效应。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本次遴选条件,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各学院择优推荐。
2.被推荐的候选人填写《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匠计划”项目申报书(2025年版)》(附件3),提交相关证明佐证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推荐人员名单于12月2日前报人力资源部,申报材料于12月5日中午12:00前报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送至rlzyb@sicfl.edu.cn邮箱,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五份。
3.经学校评选,上报推荐候选人。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沪教委民〔2024〕2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匠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民匠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29号.pdf
人力资源部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