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民师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沪教委民〔2024〕31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4年“民师计划”项目申报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请人向二级学院、部门申报,经审核后于2024年9月29日12:00前汇总名单填写2024年度“民师计划”项目申报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邮箱(qiaoxh@sicfl.edu.cn)。经学校按分配名额审定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入选人员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条件

“民师计划”项目申请人应是在学校岗位上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其中教师包括专业教师、思政系列教师(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  “双师型”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础性条件                              

1. 热爱教学、恪守职业道德、积极投身民办高等教育事业;

2. 在本市民办高校工作5 年以上;                  

3. 学校专任专职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4.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申报 “双师型”教师类的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二)针对性条件

1. 申报教师类项目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通过“双师型”教师认定;

(2)针对所教授的专业课、思政课或实践课等课程教学中的难点与堵点问题,提出有效方法与策略,取得一定教学改革和实践的阶段性成果;

(3) 近5年内学校同类教师评教中排名前10%或获得市级以上教学类成果奖项。

2. 申报管理人员类项目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

(2)近5年内获学校年度考核优秀一次以上。

3. 限项要求: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支持期内只能承担1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名额分配

根据2024年“民师计划”项目申报分配名额,我校可推荐7人进行最终申报,其中:

(1)“专业教师”2人;

(2)“思政系列教师”(专职思政教师和专职辅导员)2人;

(3)“双师型”教师2人;

(4)“管理人员”1人。

具体条件详见沪教委发文《关于开展2024年“民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及《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3)。

 

附件1:2024 年度“民师计划”项目申报报名汇总表(空).xlsx

附件2.沪教委民〔2024〕3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沪教委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管理办法.pdf

附件4.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项目申报书(2024版).doc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25日

  

  

 

来源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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