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沪教委〔2023〕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养提高计划的通知精神,为一进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养提高计划,开展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培养工作,作为参训单位,工作如下:
1. 报送参训计划。
2. 推荐遴选参训人选。
3. 保障学员参训工作。
4. 联络工作。
特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部门在4月18日12:00报送培训计划表。
2. 根据专业及实际培训需求,推荐参训人选,督查申请参训教师在各项目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3. 2023年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时间贯穿整个年度,请做好管理工作,每月25-30日期间,各学院、部门把入选参训教师的培训项目介绍、报名表交人事处备案,已完成培训项目的培训电子证书交人事处。
附件:关于转发上海市教委开展2023年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通知(1).docx
人事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