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部门:
现有教育部信息化教指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专题培训的通知”,详见附件,请各学院积极安排教师(含校内专职教师、兼课辅导员和行政人员)参训,报名方式为教师自主注册,请做好事前(7月14日前)向人事处备案,培训结束后(9月5日-10日)培训证书下载打印交人事处。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专题培训的通知.pdf
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推广网络培训报名表.xlsx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