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校内课题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21-06-07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有关部门:

现将申报2021年校内课题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均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遵循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旨在提高教学质量与科学研究水平

2.坚持改革、坚持创新,围绕学院办学特色、强化外语教学积极探索和实践实现宽口径进多口径出的人才培养模式。

3.各院系部应通过调查研究,建立起本院系部近年的教改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规划,鼓励、组织并指导教师积极参加。

4.各院系部应对申报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要进行严格的论证与筛选,应纳入专业建设的规划。

5.以往已结题的同类或相近的教改项目、课程建设项目及教材建设项目一般不予授理。

6.项目负责人资格: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一般项目:学校2020年12月31日以前入职的教职工;

重点项目:入职一年以上,具有讲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职工;

担任负责人的校内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中必须要有量化指标。每个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一份内容完备、格式规范、印刷整齐的项目研究报告;一般项目至少公开发表论文1篇;重点项目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重点支持出版学术专著。

       二、项目申报进程安排

有意申报者请填写请表经课题负责人所在院系(部)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原件一份,复印件4份,连同申请书的电子版于2021年6月30日前交(发)给发展规划处夏佳老师(xiaj@sicfl.edu.cn),申请表详见附件

       三、项目经费与管理办法

1.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办法参照《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12月修订)(附件1)

2.项目经费

重点教改和重点课程项目的建设经费限额为:10000元;

一般教改和一般课程项目的建设经费限额为5000元。

具体金额根据项目最终成果据实测算所需经费(标准详见附件第七条经费使用第三款科研项目成果资助标准),经费明细要按照学校关于专项经费明细最新要求一般为论文发表或专著出版费用及相关费用。

课题论文、专著等成果与专业建设成果资助经费就高计算,不重复资助。

3.建设周期

重点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2年

一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年

3、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沪工外院[2015]12号)及市教委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


附件:沪工外院〔2019〕81号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12月修订).doc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发展规划处

2021年6月3日


来源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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