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示要求,为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现将国庆中秋假期期间(以下简称假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一是假期期间全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离开上海。如确需离开上海,须事先向本部门或二级学院(基础部)报告去向及起止时间,由部门或二级学院(基础部)审定后报学校备案。 二是离开上海的师生员工要加强个人路途防护,须每日测量体温(包括同行人),如有发热、咳嗽等情况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避免去人员聚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须佩戴口罩。 三是离开上海的师生员工要在返校前一天向学校报告离沪期间本人及同行人体温测量记录和就医情况。返沪后14天内要做好健康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对于本市有明确集中隔离要求的情况,相关师生员工应严格遵照执行。以上情况由师生员工所属部门或二级学院(基础部)负责监督落实。 四是学校继续落实校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管理入校人员。在沪师生员工要做好日常防护及健康观察,应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特此通知!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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