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沪工外院〔2019〕53号文件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教育育人、参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积极性,稳定师资队伍,经研究决定实施第四轮中青年骨干队伍津贴制度,请各部门参照文件要求,于10月16日下午四点前将中青年骨干队伍个人申报表及部门汇总表(加盖部门章)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姚老师处。
中青年骨干队伍个人申报表.docx
中青年骨干队伍汇总表.docx
学校人事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