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教改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7-05-31 浏览次数:

各系(部)、有关部门:

   现将申报2017年教学改革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教改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均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遵循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旨在提高教学质量。

   2.坚持改革、坚持创新,围绕学院办学特色、强化外语教学,积极探索和实践实现宽口径进多口径出的人才培养模式。

   3.各系部应通过调查研究,建立起本系部近年的教改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规划,鼓励、组织并指导教师积极参加。

   4.各系部应对申报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要进行严格的论证与筛选,应纳入专业建设的规划。

   5.以往已结题的同类或相近的教改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一般不予授理。

   6.已承担2016年者及之前教改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尚未结题的不予申报。

   7.项目负责人资格:一般项目:本院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的教职工;重点项目:讲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职工;院精品课程项目:担任讲师(或相当职称)三年及以上、副教授及以上的在职主讲教师。

   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中必须要有量化指标。每个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一份内容完备、格式规范、印刷整齐的项目研究报告;一般项目在院报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重点项目在院外正式刊物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精品课程按市级精品课程标准建设。


   二、项目申报进程安排

   有意申报者请填写相应类型申请表、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明细表,经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连同申请书的电子版在201768日前交(发)给教务处夏佳老师(xiaj@sicfl.edu.cn),申请表详见附件,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申报截止日:201768日;

   评审时间:20166月上旬;


   三、项目经费与管理办法

   1.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办法参照《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沪工外院教[2015]8号)和文件《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实施办法》(沪工外院[2010]号)执行。

   2.项目经费限额

   精品课程的建设经费为:20000元;

   重点教改和重点课程项目的建设经费为:10000元;

   一般教改和一般课程项目的建设经费为30005000元。

   具体金额根据项目最终成果据实测算所需经费,经费明细要按照教委关于专项经费明细最新要求。

   3.建设周期

   精品课程的建设周期为:2年(2017.07.012019.05.30);

   重点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2年(2017.07.012019.05.30);

   一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年(2017.07.012018.05.30)。

   4.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沪工外院[2015]12号)及市教委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

本通知发至学院各系(部)、有关部门及院领导等,请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附件: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改科研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教务处

20170531日     



来源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撰稿 |
     责任编辑 |
Copyright© 2024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信息中心
管理员邮箱:webmaster@sicfl.edu.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科教园区观海路505号 邮编:20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