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民教协[2013]14号)文件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推动民办教育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应用研究,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指定协会研究院面向会员单位开展2013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学院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学院内有条件承担课题并确保按规定完成研究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课题。
二、申报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2013年度课题研究项目应结合协会工作,关注上海市民办教育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研究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政策研究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应用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为:
1.根据《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若不具备该条件,则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必须实质性承担和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两个申请课题的第一负责人。
申报人有在研的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的,本年度不得申报。
2.课题申报范围原则上限于课题指南之内,但如有重要创新性的自选题目,也可申报。
3.申请者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印制的《民办教育招标(委托)研究项目申请书》。由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研究院。协会研究院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请书。
4.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5.申请人需于2013年5月13日前向学院高教所张老师处提交纸质版《民办教育招标(委托)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联系电话:68020577。同时需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sang@sicfl.edu.cn。
高教所
2013年4月28日
附一:2013年度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课题指南
附二:民办教育招标(委托)研究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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