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市教委沪教委外【2013】24号文件,现启动“海外名师项目”专项资助申报工作,获批名师可获得每年20-50万元的经费支持,拟聘名师或学术团队在校工作时间每学年应不少于60天。
请各系部领导根据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积极发掘资源和开展联系,并将符合条件、有意向到校工作的海外名师向学院予以推荐,由学院申报。推荐截止时间5月15日前,拟聘名师基本情况报人事处,电话:68020590,邮箱:duanrq@sicfl.edu.cn。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