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4-12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市教委沪教委外【201324号文件,现启动“海外名师项目”专项资助申报工作,获批名师可获得每年20-50万元的经费支持,拟聘名师或学术团队在校工作时间每学年应不少于60天。

请各系部领导根据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积极发掘资源和开展联系,并将符合条件、有意向到校工作的海外名师向学院予以推荐,由学院申报。推荐截止时间515日前,拟聘名师基本情况报人事处,电话:68020590,邮箱:duanrq@sicfl.edu.cn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3412


附件1: 文件:海外名师项目申报通知.doc
来源 |
     撰稿 |
     责任编辑 |
Copyright© 2025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信息中心
管理员邮箱:webmaster@sicfl.edu.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科教园区观海路505号 邮编:20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