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教师节期间为教职工义务法律咨询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9-07 浏览次数:

各工会小组:

为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庆祝27届教师节期间,上海市教育工会将98——910定为法律咨询义务服务周,组织上海市教师法律援助中心知名律师、专家通过网上和现场面谈方式为广大教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网上咨询:

期间凡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教职工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教师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专家咨询,律师专家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约见面谈等方式进行答复。

法律咨询电子邮件地址:015hdzf@shsjygh.org.cn

 二.现场咨询:

1、现场义务法律援助时间:98——910,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现场义务法律援助地点:

98(周四):同济大学工会教职工活动中心,彰武路同济新村88号甲。联系电话:65983676

99(周五):华东理工大学工会,梅陇路130号。联系电话:64253312

910(周六):华东政法大学工会,上海市教师法律援助中心,万航渡路1575号。联系电话:67790283

需要现场咨询的教职工请向工会老师(办公室:89016,电话68020621)索取咨询通知,并带好教师工作证前往咨询。

 

     学院工会

2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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