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教师资格证的持证率,提高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和教师资格证通过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2011年“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教师资格考试(三门课程)”和“教师资格申请技能(面试)”培训。
一、培训对象
上海市民办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二、培训承办单位及地点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三、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形式采用单位集体报名,参加培训人员本人不用承担培训费,有需要教师请于2011年9月10日前至学院人事处报名。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1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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