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图书馆: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的工作即将结束,学院决定,对全体干部、教师、职工本学期的工作进行评议小结。现将人事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议范围: 本学期学院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本学期病事假、产假、哺乳假时间累计超过二个月以上者不参加本次评议。本学期内本人提出辞职,经学院批准,但学期结束前尚未办妥离校手续的,原则上应参加评议。兼职辅导员除对本职工作进行评议外还应参照专职辅导员进行评议。
二、评议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等。其中工作业绩为评议重点。评议工作中个人如实记录工作业绩,部门认定员工的工作业绩,作为学年考核的依据之一。
1.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对对工作的责任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关心爱护学生的情况。
2.工作业绩: 主要评议教职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中所取得的成效与不足,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是评议的重点内容。
专任教师:①完成教学任务标准工作量情况。②批改作业、指导实训和学生课外实践活动及获奖等情况。③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和其他科研(论文)情况。④教学检查、专家督导与学生评教和获奖情况(包括有否教学事故或违纪)情况。
辅导员: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②班级党团建设、集体建设情况。③文明建设和学风建设情况。④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其他科研(论文)情况。⑤教学检查、专家督导与学生评教和获奖情况(包括有否教学故事或违纪)情况。
中层干部:①履行管理职责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有全局意识,有奉献精神的情况。②所在部门保质保量完成岗位职责,本部门取得的成效及在学院重大工作中贡献的情况。③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创新点及成效情况。④充分调动所在部门员工的积极性,与相关部门协作的情况。⑤所在部门受表彰和出现责任事故的情况。
行政职员的评议工作结合行政职员定级工作进行,具体内容见学院相关规定。
三、时间安排:
1.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15日,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进行评议。
2.系部及行政部门在教职工评议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小结,并对下学期的工作进行初步安排。
3.各部门在1月15日前汇总本部门个人评议材料及本部门小结并交学院人事处。
学院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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