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创建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工作规划》(沪工外院【2010】10号)及《关于开展基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沪工外院党【2010】9号)文件精神,经各基层单位申报,学院文明单位创建评比工作小组评审,以下部门被评为2009-2010年度基层文明单位称号,现予公示:
一、文明教学系(9个)
英语系、公共英语教学部、德语系、商务系、法语系、韩语系、
文法系、机电系、基础教学部
二、文明处室(12个)
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后保处、图书馆、实训中心、高教研究所、学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三、文明教研室(21个)
英语系:综合英语教研室
公共英语教学部:09级教研室、10级教研室
日语系:大三教研室
德语系:一年级教研室、二年级教研室、西班牙语教研室、辅导员办公室
商务系:国商教研室、物流教研室、旅游酒店教研室、辅导员办公室
文法系:文秘教研室、对外汉语教研室、法律事务教研室
机电系:自动化教研室、数控实训室、产品造型教研室
计算机系:计算机应用基础教研室、数字艺术教研室
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
四、文明班级(14个)
英语系:应用英语0907班、应用英语0906班、应用英语0902班
日语系:应用日语0901班、应用日语0907班
德语系:应用德语0903班、应用德语0806班、应用西语0901班
法语系:应用法语0901班
文法系:商务助理0901班、对外汉语0901班
韩语系:应用韩语0901班
商务系:会展0902班、国商0901班
五、文明寝室
北区:
1号楼 213室 224室 303室
2号楼 309室 315室 318室
3号楼 101室 102室 413室 517室
4号楼 119室
5号楼 124室 319室
6号楼 221室 401室
南区:
7 号楼 215室 221室 324室 405室
8 号楼 111室 222室
9 号楼 102室 109室 503室
10号楼 101室 105室 205室 222室 301室 406室
11号楼 115室 331室
12号楼 113室 313室
园区:8号楼 217室 218室 405室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0年12月15日-17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反馈至文明创建办公室(89012)电话:68025976,邮箱:chenhz@sicfl..edu.cn。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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