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接市教委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通知,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传达至本部门教师。参加申报的教师请及早准备好有关材料,在规定期限之前完成有关手续。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交至高教所(89003)。联系电话:68020577。
高教所
201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