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沪语委[2009]3号),市语委开展了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经各单位申报,市语委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99个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167名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我院文法系李兰英老师荣获“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