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2009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工作已开展,现把相关规定及材料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至人事处领取相关表格填写,申报材料经本部门初审后报学院人事处。
1.申报初级资格评定的材料于6月25日交人事处,6月26日学校召开学术会议评定。
2.申报中级及高级资格评定的材料于暑假放假前交人事处,学院于9月召开学术会议审核后交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联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结果于12月底反馈给学院。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高等学校讲师职务及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议工作的通知
2.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送材料要求
3.关于确定聘任助教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办法
4.关于开展2009年上海高校兼职高教研究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工作的通知
5.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
6.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
7.2009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议通知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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