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08年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
二、6月6日(星期五)课程结束后,学生可离校。教职工班车下午3:10发车。
三、6月9日(星期一)晚8:00前学生和辅导员返校,6月10日全体学生正常上课,教职工正常上班。
四、放假前,各系处领导要安排本单位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好办公室门窗,切断用电器电源。对学生要开展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
五、假期期间,学院办公室安排值班,各院领导、系处正职干部离沪请于6月6日前通知院办,并提供联系方式。
六、各系处要根据复评工作需要,按照时间节点作好材料等有关工作。
学院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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