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先公布的工作程序,2008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依法自主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线(文化测试语文外语成绩)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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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 |
空中乘务专业 |
其他所有专业 |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 |
105 |
155 |
188 |
三校毕业考生 |
123 |
110 |
154 |
说明:
一、根据《2008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第十三款,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二、文化测试语文外语两门成绩之和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要求的考生,根据《简章》,分别按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和三校毕业生考生的总分(含文化测试语文外语两门成绩之和、政策加分和校内加分、艺术类考生另含专业加试成绩、三校生非艺术类考生另含专业技能加试成绩),按专业计划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直至计划完成。
三、遇到总分同分的情况,比较文化测试分的高低,取高者;如文化测试分再同分,比较语文考分的高低,取高者;如语文考分再相同,比较外语考分的高低,取高者。
四、
五、
六、
七、
八、依法自主招生的一切工作,最终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学【2008】11号文件为准。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