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2008年依法自主招生章程规定,政策加分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政策加分条款执行,其他加分根据学院章程加分条件执行。经过初审和第一次公示后的复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共627名,比第一次公示人数有所增加,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63人和三校毕业生564人。
现将加分名单再次公示。如有异议,敬请谅解,并请于3月27日前联系。电话:68020632。
招生处
2008-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