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立女工委员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12-12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为女教职工服务,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我院工会委员会于129召开扩大会议,选举产生了女工委员会。

根据各基层工会小组的提名,按得票结果,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投票,差额选举出由五名委员促成的女工委员会。当选的委员表示,感谢学院广大女教职工的信任,将在党委和工会领导下,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为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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