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本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沪教委人【2007】63号文),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批准,我院王峰副教授荣获“上海市育才奖”。全市高校获得本届育才奖的共318名,王峰副教授成为我院继陈明娟副教授之后,第二位荣获上海市育才奖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