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家组进校评估期间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5-17 浏览次数:

 

各、系处(室)、实训中心、图书馆并南科公司:

2007年5月26日评估专家组进驻学院,并于27日至30日,对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进行全面评估,为了配合专家组做好评估工作,现特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上课时间

5月27日(周日)上5月31日(周四)的课,5月31日(周四)上6月1日(周五)的课;5月28日至5月30日,按原课表上课。

二、上班(课)时间

1.为适应专家组工作需要,5月27日(周日)至5月30日(周三)教职工上班时间暂定为8∶00~17∶00。

2.5月26日晚上8点以前,全体学生必须到校报到,由各班辅导员或班主任点名,并于当晚将情况向教务处报告。

3.5月26日晚上7∶30以前,全体辅导员及班主任到校值班,并由各系总值班向学院总值班签字报告。院总值班在1号楼11112室。

3.5月31日中午课结束后,学生可离校回家。

4.6月1日至3日,学院和南科公司全体师生员工休息。

5.学院及各系处值班人员的值班时间按上述规定做相应调整。

三、教职工班车时间

1.5月27日(周日)至5月30日(周三),每天上午班车按原时间运行,下午500在人民东路发车,停车站点不变。

2.5月26日晚6∶30左右,地铁龙阳路站将有一次班车直发学院,具体站点、时间另行通知。

3.5月27日(周日)学院按原时间、站点开行通勤班车。

4.因评估工作需要,不能按时下班的教职工,学院车队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通勤车,为大家服务。

5.5月31日下午3∶40,通勤车在人民东路发车。

四、请假规定

1.全院教职员工于5月27日至31日期间,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各系、处报送刁会耀副院长批准。

2.学生在此期间需请假者,必须由各系汇总报送主管学生工作的陈士屏副书记批准。

       院办室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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