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教委高〔 2007〕7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的申报工作即日开始,需申报的教师可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好,于3月31日前由各系汇总后交到教务处刘晓红老师处。学院将组织校内优秀教材评奖后,向市教委推荐市级优秀教材。
教务处
200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