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系:
为积极贯彻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沪劳保技(2006)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提升我院师生职业技能的整体水平,在过去二年参赛的基础上,继续组织我院学生参加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使本次活动能得以顺利展开,现将有关的组织工作及参赛计划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落实
学院参赛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刁会耀任组长,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有关系负责实践教学的副主任为成员;参赛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组长由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担任,有关各系的副主任为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落实‘数控机床工’职业的参赛人员的培训和训练,并负责对外联系和协调各系的有关工作;
机电系负责落实‘维修电工’职业的参赛人员的培训和训练;
计算机系负责落实‘助理电子商务师、网页设计制作员、动漫制作员’职业的参赛人员的培训和训练。
二、参赛人员
学院全体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时间安排
2006年5月中旬进行动员和报名;
2006年5月下旬进行初次选拔;
2006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进行培训和训练;
2006年7月上旬确定参加上海市决赛人员的名单(各工种最多选3名);
2006年7月上旬至8月下旬对选拔人员进行强化训练;
2006年8月下旬完成参加上海市统一决赛的申报手续;
2006年9月参加“200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的决赛。
四、操作方法
有关单位在2006年6月20日前将参加训练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名单及培训训练方案交实验实训中心备案。
2006年7月上旬将参赛学生名单报实验实训中心。
所涉及到的耗材及有关费用,由实验实训中心统一汇总申报学院进行报销。
五、奖励办法
在上海市统一决赛中获奖的选手,除按上海市竞赛规定的奖励外,学院还将获奖选手和指导老师给予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
六、其他
各职业竞赛的具体内容和方法请各系有关人员到上海市劳动保障服务网(www.12333.gov.cn)查询,或向实验实训中心咨询。
附件:五局委关于开展“2006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0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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