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和《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高〔2015〕33号)精神,推动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电子信息大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市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和本科高职学院中,艺术类专业及相关专业(相关专业见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原则上应为承担教学任务在岗、具有2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专业教师、55周岁及以下的专业教师 二、报名条件 1. 师德品行良好,职业素养较高,热爱高职教育教学工作; 2. 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守企业上下班考勤制度,能够脱产连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企业实践,按实践计划完成企业实践要求与内容,并做好实践总结; 4. 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技能竞赛奖项(含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 请相关专业的学院推荐申报,汇总表上做好人员排序,学校经审核后两校推荐人数各不超过3名报上海市高等职业院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指委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入选学员名单和企业实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2025年5月9日(周五)中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材料(见附件1、2)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报人力资源部。 五、其他事项 1.企业实践涉及园艺营造师、平面设计师、动画师、玉雕设计师、游戏策划师、游戏原画师、插画师、3D建模师、字体设计师、内容运营编辑、设计类新媒体运营、运营助理、短视频编导、视频后期制作、短视频剪辑、视频特效与后期剪辑、项目管理(策划)等岗位。 2.根据专业特点、岗位需求,灵活安排教师企业实践岗位、时间、形式和场地,并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实践。 3.本次企业实践时间:2025年6月-8月。 4.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乔老师,薄老师,电话:68020597,电子邮箱:rlzyb@sicfl.edu.cn 附件: 1. 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艺术类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学员推荐表.doc
2. 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艺术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学员汇总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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