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内公开选拔副校级干部的公告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6-06-22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干部年轻化进程,建立干部聘任制、任期制工作机制,更好的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根据学校董事会的要求,经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在校内公开选拔副校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和要求

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注重专业能力,任人唯贤。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选用干部的公信度,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选拔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职位

    1.学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主要分管学生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校长。主要分管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及学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拔范围: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人员

(三)基本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高等教育管理工作。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团结同志,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较好。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校中层干部二年以上。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眼界开阔、讲大局、能合作、肯奉献,有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岗位资格条件

    1.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

    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5年以上党龄

    (2)具有党务管理、思政教育或学生工作经历。

    2.副校长

    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教学工作经历,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教学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三、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公布岗位、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

    2.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他人举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他人举荐是指群众署名推荐干部,必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以自荐为主。

    3.资格审查。学校党委对应聘人选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

    4.组织考核。综合考虑岗位要求和人选素质确定考察对象,开展面试答辩、民主测评和考察。

    5.讨论决定。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报董事会审定。

    6.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7.决定聘用。由学校董事会决定聘用,任期为三年。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30日

    2.面试、测评时间:2016年7月上旬

    3.报名方式和地点:应聘者需填写应聘表交党委办公室(八号楼9楼),并报电子文档至邮箱dangban@sicfl.edu.cn

  

附件1: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干部任职自荐表.doc

附件2: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干部任职推荐表(他人举荐).doc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6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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