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清查目的 (一)掌握现有资产的运行状况和损益程度,为学院资产的进一步发展和增加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二)掌握现有资产的分布状况、使用效率和管理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合理调配、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供科学依据。 二、资产清查步骤、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资产清查工作拟分四步实施: 第一步:由各部门对照设备资产处打印的对账单进行自查,并对已脱落的固定资产标签进行登记,上报资产设备处。 第二步:由设备资产处对资产自查情况进行内部整理、核对及造表成册。 第三步:由清查工作人员对各部门的资产设备进行实地复查。 第四步:经各部门的资产使用人确认核实资产实物账后,各使用人,资产管理员及相关的负责人签字。 (二)资产清查方法及要求、 1、清查的方法 各部门进行全面的自查和设备处复核、工作人员复查相结合。 2、清查的要求 要把实物盘点同账目清理结合起来,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查清资产去向及管理情况;做到见物就点、是账就清;做到账、卡、物相符。 (三)清查工作的步骤与时间安排 1、动员阶段时间:2016年3月14日-3月18日动员和布置清查工作。 2、各部门进行全面自查,对照设备资产处下发的核对清单进行一一的自查,对不明的资产及脱落的标签做好登记工作,时间:3月21日至3月31日。4月1日把自查的结果报于设备资产处。 3、复核、复查阶段时间:4月1日—4月15日。设备资产处对各部门上报的自查结果进行复核、校对,整理成册。清查人员分别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现场复核或复查,认真核对固定资产账,做到账物相符。 4、签字确认: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5日,对已正确确认无误的账单由使用人、资产管理员,及相关负责人签字,一份交资产处,一份由自己部门保管。资产管理处将以核对后的结果进行存档,记入部门及个人物资账册。
设备资产处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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