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资产清查的计划
发布人:院办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次数:

一、固定资产清查目的

(一)掌握现有资产的运行状况和损益程度,为学院资产的进一步发展和增加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二)掌握现有资产的分布状况、使用效率和管理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合理调配、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供科学依据。

二、资产清查步骤、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资产清查工作拟分四步实施:

   第一步:由各部门对照设备资产处打印的对账单进行自查,并对已脱落的固定资产标签进行登记,上报资产设备处。

   第二步:由设备资产处对资产自查情况进行内部整理、核对及造表成册。

   第三步:由清查工作人员对各部门的资产设备进行实地复查。

   第四步:经各部门的资产使用人确认核实资产实物账后,各使用人,资产管理员及相关的负责人签字。

   (二)资产清查方法及要求、

1、清查的方法

   各部门进行全面的自查和设备处复核、工作人员复查相结合。

2、清查的要求

   要把实物盘点同账目清理结合起来,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查清资产去向及管理情况;做到见物就点、是账就清;做到账、卡、物相符。

   (三)清查工作的步骤与时间安排

1、动员阶段时间:2016314-318动员和布置清查工作。

2、各部门进行全面自查,对照设备资产处下发的核对清单进行一一的自查,对不明的资产及脱落的标签做好登记工作,时间:32133141把自查的结果报于设备资产处。

3、复核、复查阶段时间:41—415。设备资产处对各部门上报的自查结果进行复核、校对,整理成册。清查人员分别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现场复核或复查,认真核对固定资产账,做到账物相符。

4、签字确认:时间为416425,对已正确确认无误的账单由使用人、资产管理员,及相关负责人签字,一份交资产处,一份由自己部门保管。资产管理处将以核对后的结果进行存档,记入部门及个人物资账册。




设备资产处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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