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请符合2015年“阳光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院(党)办傅敏娜老师处:fumn@sicfl.edu.cn,由学院集中报送。
院(党)办公室
2015.11.12
阳光计划申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