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5-07 浏览次数:

 

一、为了确保按时颁发09届毕业生毕业证书,65日前,各系必须将本届毕业生本学期有关考核成绩报教务处。

二、凡毕业前补考不及格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将于6月下旬和9月上旬分别安排一次毕业后补考(由学生本人选择参加其中一次),参加毕业后补考的学生,请在515日前到所在系办理申请补考手续(详见教务处通知)。

三、毕业生的伙食补贴费及代办费余额,6月中旬退付到每位毕业生的银行账户卡。

四、618日上午900,在学院四号楼四百人报告厅举行2009届毕业生毕业典礼。

五、618日上午900,开始在毕业生原住宿舍楼底楼服务站办理退宿手续,发放水电费补贴,退付水卡、电卡和餐卡余额,请毕业生同学届时务必带齐水卡、电卡、餐卡和房间钥匙。

六、618日上午1000—下午330,在六号楼一楼由学院各职能部门联合设立接待站,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提供签字盖章等一站式服务。各位毕业生凭手续齐全的离校程序单,618日下午到各系辅导员处领取毕业证书。希望同学们提前安排好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离校手续,以免零星办理为自己带来不便。

七、毕业生中的共青团员,离校时须凭团员证到院团委接待处办理团组织关系迁转手续。凡团员证遗失的同学,务必在办理离校手续前提前到院团委补办团员证,否则无法迁转团组织关系。

八、为2009届毕业生提供的借书服务于515截止,请毕业生尽量在6月10日前到图书馆归还已借阅的图书,并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带好借书证,否则无法办理。

请各系、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位毕业生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1.毕业生离校注意事项

    2.毕业生离校应注意的重要材料

    3.待就业情况登记表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附件1: 毕业生离校注意事项.doc
附件2: 毕业生离校应注意的重要材料.doc
附件3: 毕业生待就业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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