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先公布的工作程序,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09年依法自主招生文化课最低录取资格线(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之和)公布如下:
考生类别 |
考试类别 |
最低录取资格线(语数外总分.专业课无缺考) |
普通高中毕业生 |
艺术类 |
136 |
普通类(应用日语、空中乘务除外) |
286 |
普通类(应用日语) |
215 |
普通类(空中乘务) |
223 |
三校毕业生 |
艺术类 |
104 |
普通类(应用日语、空中乘务除外) |
201 |
普通类(应用日语) |
233 |
普通类(空中乘务) |
106 |
本资格线仅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之和,达到我校文化课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只是具备了被我校录取的资格,并不代表一定能够被我校录取。
说明:
一、根据《2009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第十三款,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最低录取资格线人数与招生计划数按1.2:1划定)。
二、文化课测试语文、外语、数学三门成绩之和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根据《招生简章》,分别按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和三校毕业生考生的总分(含文化测试成绩之和、政策加分和校内加分、艺术类考生另含专业加试成绩、三校生非艺术类考生另含专业技能加试成绩),空中乘务、应用日语两个专业单独划定分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直至计划完成。
三、总分相同依次参看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四、3月15日20:00起,声讯电话16862340可查询考生个人录取信息。
五、3月16日,学校网站(http://www.sicfl.edu.cn)公示预录取名单。学校招生监督电话:68020621、68025976
六、3月24日,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七、3月28日9:00-15:00,预录取的考生,务必凭本人身份证和预录取通知书到学校体育馆办理录取手续,过时不候。
八、依法自主招生的一切工作,最终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学【2009】95号文件为准。
★★达到学院最低录取资格线且符合招生章程中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将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09年3月8—10日9:00—15:00交学院审核。收取地点:五号楼一楼学生服务中心。3月12日晚20:00,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加分审核后可加分考生名单。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八日